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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那点事

毕业之后,我在北京工作过一年。于是我在北京的公积金账户里积攒了差不多一万块。后来定居在杭州,也买了房,于是心血来潮,想把这笔不多不少的钱取出来。 零、主购房人? 2014 年某次趁出差第一次去北京公积金东城管理部。根据 网上的办理指南 准备好所需材料,以为会是个轻松愉快的过程(因为之前在杭州办理各种公积金提取业务实在是太方便了)。 然而办事员指出了我的致命问题——我不是主购房人。大概是说,按照北京的规矩,房产证上名字写在前面的是主购房人,而在北京提取公积金,是一定要主购房人先提取才行。 杭州根本没有主购房人这个概念。房产证上,妻的名字在前面。 怏怏而归。 一、异地购房证明? 今年七月,携妻带子回东北老家,刚好路过帝都,于是又想起这事。 这次临行前专门查了一下 关于主购房人的定义 ,发现“主买房人是指购房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上买方或者借款方左起签名的第一个人”,翻了翻合同,是我的名字在前面。于是准备去争取一下。 跟办事员解释了半天,杭州没有主购房人这个概念,所以我的房产证、合同上的名字顺序并不一致。按照你们网站的解释,我应该可以作为主购房人。办事员是个年轻的姑娘,拿不准主意,叫来了不知是领导还是资深的眼镜大姐,好说歹说算是把主购房人这个事情搞定。 然而钱还是取不出来。因为按照 2014 年晚些时候的新规定 ,我这种情况还要提供“异地购房证明”。 于是办事员在我们的材料上备注了材料已审并盖章,嘱咐下次只要补带上异地购房证明就可以很愉快了(然而社会阅历终究还是有限,没有留下这位姑娘和大姐的联系方式,为后续的逆转埋下了伏笔)。 需要注意的是,各种办事指南(无论是公积金网站还是东城管理部现场的宣传页)都没提及材料,除了异地购房证明,还有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 。这东西也比较坑爹,入口隐蔽,而且每天办理的数量是有限的,以至于我真怀疑这个网站背后是不是都是人工在生成 pdf(妻倒是很敏锐的发现了需要这个材料,但没有找对入口,以至于我们带到北京的材料是不对的)。 二、居委会的异地购房证明? 异地购房证明,东城管理部有个 格式样本 ,临走的时候拿了一张。 先到居委会,居委会指着第一行“今有我单位职工因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说,你也不是我的单位职工啊,说啥不给盖章。